编辑: 645135144 | 2013-06-19 |
18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 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的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 期改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1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下的罚 款;
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造成损失 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 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1.责令改正.
2 罚款. -
6 - 责任主体 类别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执法措施 施工单位 燃气管道 保护
19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 依法从事顶进等可能危害燃 气管道安全的活动,或者在 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 工的,未与管道燃气企业签 订安全保护协议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与管道燃 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作业,各处
3 万元罚款;
造 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各处
10 万元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市燃气管道安 全保护办法》 第四十六 条1.责令停止作业;
2.罚款.
20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 制范围内从事活动,未在开 工3日前书面通知管道燃气 企业的 第四十七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并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处3万元 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 理:
(一)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开工
3 日前书面通知管 道燃气企业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未首先进行人工开挖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 采取保护措施的. 《深圳市燃气管道安 全保护办法》 第四十七 条1.罚款(如造成燃 气管道损毁).
21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或者控 制范围内从事活动,未首先 进行人工开挖的
22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燃气管道 现状与查询结果不一致,未 立即通知管道燃气企业并采 取保护措施的
23 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 依法从事顶进等可能危害燃 气管道安全的活动,或者在 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 工,造成燃气管道损毁的 第四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与管道燃 气企业签订安全保护协议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作业,各处
3 万元罚款;
造 成燃气管道损毁的,各处
11 万元罚款;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市燃气管道安 全保护办法》 第二十六 条、第四十六条 1.责令停止作业;
2.罚款. -
7 - 责任主体 类别 序号违法违规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执法措施 施工单位 文明施工
24 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 员工集体宿舍的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责令限期改 正;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
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