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4-02-22

其与案外人新动力公司之间有承 揽合同,其支付给新动力公司员工即 胡万平的

4 万元工程款,但新动力公司 不予认可,且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判决 书对此已予以确认 等这几个间接事 实,达到了法官对被请求权人获益 无合法根据 的心证,被告胡万平虽 有异议,但没有提出充分的相反证据 动摇法官的临时心证.上述证明其实 同时运用了间接事实和经验法则,但 运用间接事实证明的前提是经验法则 具有高度盖然性,不超出大众的接受 范围和理解程度. 其次,可以通过加强被请求权人的 具体化说明义务来缓解请求权人的证明 困难.换言之,被请求权人此时可以不 主动提供证据,但不能仅通过简单否认 完成抗辩,应先就其获益的原因加以说 明.请求权人可仅对被请求权人所抗辩 的原因进行证明,并不必采取排除法来 否定对方获益的所有可能性.例如,本案中,郭永红认为胡万平所获得的4万元为不当得利,诉请法院要求其返 还,胡万平以该

4 万元系增加的材料 款、工程款抗辩,此时郭永红可仅就该 原因进行举证,而无需对胡万平没有抗 辩的其他原因进行证明.事实上,二审 法院对胡万平提出了较高的、具体化说 明义务,但同时认为,胡万平的抗辩已 尽了具体化的说明义务,且该解释说明 符合情理.而郭永红没有就胡万平的抗 辩作出进一步的证明,故二审判其败 诉.可见,通过加强被请求权人的具体 化说明义务,虽然未必能使请求权人转 败为胜,但能够在不转移请求权人 无 合法根据 证明责任的同时,缓解其证 明困难. 本案案号:(2016) 浙0281 民初 6727号, (2016) 浙02民终3365号 案例编写人: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 民法院 谢晓伟 【案情】

2014 年11 月4日, 王学斌在 太平洋保险酉阳支公司处为其所有 的车牌号为渝 HF0138 汽车购买了 神行车保系列产品保险, 保险期间 自2014 年11 月23 日起至

2015 年11 月22 日止.双方约定车辆损失 险适用神行车保机动车保险 (电话 营销专用) 条款 (2009 版) .神行车 保机动车保险 (电话营销专用) 条款 (2009 版) 中玻璃单独破碎险条款 约定: 责任免除: 安装过程中造成 的玻璃破碎…… 2015年5月1日, 王学斌驾驶该 车辆行驶至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 自治县五福乡大河坝白岩脚时, 被坠 落的岩石砸中后风挡玻璃, 致使后风 挡玻璃破裂, 王学斌立即向太平洋保 险酉阳支公司报案.太平洋保险酉 阳支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未到现场勘 查, 而是告知王学斌回到酉阳县城后 直接将车辆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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