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2014-02-26

2011 年度, 潞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137.64 亿元, 利润总额 45.36 亿元;

截至

2011 年底, 潞安集团资产总额 1,034.66 亿元, 负债 744.91

3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权基本情况

2007 年3月3日,公司依法取得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探矿 权.2008 年2月15 日,公司向山西省财政厅全额缴纳了探矿权资源 价款 51,568.53 万元.2008 年10 月,公司委托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一 一九勘探队完成了地质勘查精查, 并提交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 审中心进行评审备案.2009 年2月28 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山西省 左权县高家庄煤矿勘探报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量备字 (2009)39 号】 . 根据勘查许可证和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 探矿权所涉及的勘查区面积为 109.18 平方公里,地质储量为 10.6293 亿吨(包括高速公路压覆煤炭资源 3,597 万吨) ,煤种以贫煤为主, 部分为无烟煤,主要工业用途为民用动力用煤,洗选后可用于冶金高 炉喷吹,矿井建设规模可以按照

600 万吨/年设计,勘查许可证号为 T01120081101018824,探矿权发证机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 部,探矿权所涉及勘查区块的勘查工作程度为勘探. 截至转让前,公司累计投入64,845.19万元(含探矿权资源价款) . 截止转让合同签订日前,该探矿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 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2、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和潞安集团共同委托具有从事证券、 期货业务相关资格的北 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探矿权进行了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 勘探(保留)探矿权出具了中企华矿评报字[2012]第51号《评估报告 书》 ,报告书内容摘要如下:

4 评估对象: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勘探(保留)探矿权. 评估目的: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山西省左权 县高家庄煤矿勘探(保留)探矿权,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涉及到的 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勘探(保留)探矿权 进行评估.本次评 估即是为了实现上述目的, 而为评估委托人提供上述探矿权在本评估 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 见. 评估基准日:2012 年2月29 日. 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主要参数: 本次评估范围内截止

2008 年11 月30 日保有 资源储量 106,293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97,888万吨,评估利用可 采储量59,714.55 万吨. 矿山服务年限 85.31 年, 评估计算年限 90.54 年.生产能力

500 万吨/年.原煤不含税价格为 460.00 元/吨,年销 售收入230,000.00 万元.固定资产投资 256,747.71 万元,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价值 8,282.50 万元.原煤单位总成本费用为 188.04 元/吨,年总成本费用为 94,022.26 万元;

单位经营成本为 156.85 元 /吨,年经营成本为78,424.44 万元.折现率 9.7%. 评估有效期:评估结论使用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 一年内有效. 评估结论: 经评估人员对该探矿权现场查勘和当地煤炭市场的调 查分析,按照探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 参数,经过认真计算,确定 山西省左权县高家庄煤矿勘探(保留)探 矿权 评估价值为484,858.01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亿肆仟捌佰伍 拾捌万零壹佰元整. 评估方法的选择:本次评估对象高家庄煤矿探矿权,编制提交了 勘探报告,并经国土资源部门评审备案,并编制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委托评估矿业权的具体特点, 该矿未来具有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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