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2-26 |
5 规模、具有独立获利能力并能被测算,其未来的收益及承担的风险能 用货币计量,其资源储量、技术经济参数能够依据储量核实报告、可 行性研究报告予以确定,可供参考利用.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次评 估对象基本达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评估的要求,根据《探矿权采矿 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 《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CMVS00001-2008)》 和 《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CMVS12100-2008)》 确定本次评估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 双方同意探矿权的转让价格以甲乙双方共同委托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探矿权评估报告为计价基础.经协商,双方确认合同标的转让价 款为人民币肆拾陆亿玖仟玖佰陆拾陆万元整(?4,699,660,000.00) .
2、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潞安集团分八笔支付转让价款,汇入公司指定账户. (1)2012 年7月9日前,潞安集团向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 总额的20 % , 计人民币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