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12-18 |
四、估值方法
1、 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方法 (1)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不 含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 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2)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含 权固定收益品种,选取估值日第三方估值 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进行估值. (3)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以 每日收盘价作为估值全价.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 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 易所市场挂牌转让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对在交易所市场发行未上市或未 挂牌转让的债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情况 下,应以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 估值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活跃市场报价未 能代表估值日公允价值的情况下,应对市 场报价进行调整以确认估值日的公允价值;
对于不存在市场活动或市场活动很少 的情况下,应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 值. (6) 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债券,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 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 值.
2、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的估值方法 (1)对全国银行间市场上不含权的固 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 相应品种当日的估值净价估值. 对银行间 市场上含权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第三方 估值机构提供的相应品种当日的唯一估值净价或推荐估值净价估值. 对于含投资 人回售权的固定收益品种,回售登记期截 止日(含 当日)后 未行使回售权的按照长待偿期所对应的价格进行估值. (2)对银行间市场未上市,且 第三方估值机构未提供估值价格的债券,在发行 利率与二级市场利率不存在明显差异,未上市期间市场利率没有发生大的变动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当发生大额申购或赎回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 基金估值的公平性. 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 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 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 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 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 确到0.0001 元 ,小 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国家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估值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 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 管理人每个估值日对基金资产估 值后,将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 人 ,经 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规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程序
1、 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 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额 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01 元 ,小 数 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 基金管理人可以设 立大额赎回情形下的净值精度应急调整机制.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告.
2、 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 资产估值. 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 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 基金 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 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 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按规 定对外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