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5-08-01 |
4 C 关连交易 於订立富林电子股权转让协议前,富林电子拥有银河科技的15.42%股权.富林电 子为银河科技的主要股东,因此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属於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 上市规则,富林电子股权转让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 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协议 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转让人: 侨弘电子 承让人: 常州银河半导体,本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根群氲缱庸扇ㄗ眯,侨弘电子同意将其於银河科技的15%无产权负担股 权连同现时或其后所附带的一切权利 (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 十日或之后宣派、派付或作出的股息及分派) 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惟须受侨 弘电子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所限. 代价 根群氲缱庸扇ㄗ眯,侨弘电子同意按现金代价240,000美元 (相等於约人 民币1,767,576元) 将其於银河科技的15%股权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代价乃订约 各方经参考侨弘电子作为银河科技的股东对银河科技所作的投资总额240,000美元 后按公平原则磋商协定. 代价须於签订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协议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支付.本集团拟以内部资 源支付代价. 完成 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将於获原先的检核政府当局就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发出批文后生 C
5 C 效.在取得上文所述的必须批文的前提下,订约各方同意侨弘电子就侨弘权益的 权利及责任已视为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就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应付的代价以及侨弘电子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均在本公司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 订立,属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关连交易 於订立侨弘电子股权转让协议前,侨弘电子拥有银河科技的15%股权.侨弘电子 为银河科技的主要股东,因此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属於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根 市规则,侨弘电子股权转让构成本公司一项关连交易. 粤常股权转让协议 日期: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转让人: 粤常 承让人: 常州银河半导体,本公司一家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根脸9扇ㄗ眯,粤常同意将其於银河科技的4.58%无产权负担股权连同 现时或其后所附带的一切权利 (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於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或 之后宣派、派付或作出的股息及分派) 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惟须受粤常股权 转让协议的条款及条件所限. 代价 根脸9扇ㄗ眯,粤常同意按现金代价73,300美元 (相等於约人民币539,847 元) 将其於银河科技的4.58%股权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代价乃订约各方经参考 粤常作为银河科技的股东对银河科技所作的投资总额73,300美元后按公平原则磋 商协定. C
6 C 代价须於签订粤常股权转让协议后三个月内以现金支付.本集团拟以内部资源支 付代价. 完成 粤常股权转让将於获原先的检核政府当局就粤常股权转让发出批文后生效.在取 得上文所述的必须批文的前提下,订约各方同意粤常就粤常权益的权利及责任已 视为自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三十日起转让予常州银河半导体. 董事 (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认为,就粤常股权转让应付的代价以及粤常股权转让 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均在本公司的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 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有关银河科技的资料 银河科技为一家於中国成立的中外合资合营企业,主要从事开发及生产主要用作 生产二极管的4季.银行科技的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分别为2,250,000美元及 1,600,000美元.银行科技的注册资本已由其股东缴足. 根涌萍及凑帐视弥泄峒谱荚蚣霸蛩嘀频木蠛瞬莆褡柿,银河科技 於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经审核资产净值达人民币9,481,658元,其截至二 零零五年及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税前及除税后经审核亏损载列 如下: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财政年度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六年 亏损 人民币 人民币 除税前及除税后 - 3,762,893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