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2015-09-11

1 个交易日内公告,提出增持方案的 主体于公告后

3 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不超过公告计划之日起

30 个交 易日.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后, 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5 个交易日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暂停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如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 交易日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可以终止实施该次增持计划.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情况,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稳定股 价.同一次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 后,相关主体提出多个措施的,公司将按照稳 定股价情形的紧迫程度,方案实施的及时有效性,提出方案的先后顺序,当年已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况综合判断,选择一项或多项措施优先执行. 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 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 原则,遵循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应履行其相应的信 1-2-6 息披露义务.

3、约束措施 相关主体提出稳定股价计划后,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均应根据程序性安 排及公告的方案具体实施.未能实施的,相关主体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 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2)暂不领取现金分红及 50%薪酬,发行人有权将应付相关主体的现金分 红及 50%薪酬予以暂时扣留,直至相关主体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3)如因相关主体的原因导致发行人未能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相关主体将 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赔偿损失承诺及相 应约束措施

1、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因信息披露重大违规赔偿 损失承诺及相应约束措施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 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 实质影响的,发行人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 全部新股. 发行人将以要约等合法方式回购,回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及本公司因 此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以孰高为准.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发生的, 价格相应调整. 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损失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直接 损失为限, 保证投资者因股票回购、购回和赔偿取得的款项合计金额不少于其购 买发行人股票投入本金及相应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1 年期标准.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范围、赔偿金额等具体内容,以最终赔偿方案为 准.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将根据各自责任范围确定赔偿义务 范围,对投资者将承担个别及连带的责任. 发行人将在相关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2-7 遗漏且相关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发行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相关赔偿责任成立之日起

30 日内赔偿 投资者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遵守如下约束措施: (1)在监管机构指定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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