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 2016-03-28 |
6 到12 个月内的相对市场表现, 也即: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
6 到12 个月内的公司股价(或行业指数)相对同期相关 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基准.其中:A 股市 场以沪深
300 指数为基准,新三板市场以三板成指 (针 对协议转让标的) 或三板做市指数 (针对做市转让标的) 为基准;
香港市场以摩根士丹利中国指数为基准;
美国 市场以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或标普
500 指数为基准. 评级 说明 股票评级 买入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20%以上;
增持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 5%~20%之间 持有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5%之间 卖出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 10%以上;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 10%以上;
中性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弱于大市 相对同期相关证券市场代表性指数跌幅 10%以上 其他声明 本研究报告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机构制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球的附属机构、分支机构及联营机构(仅就本研究报 告免责条款而言,不含 CLSA group of companies) ,统称为 中信证券 . 法律主体声明 中国:本研究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台湾除外)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经营证券业务许可 证编号:Z20374000)分发. 新加坡:本研究报告在新加坡由 CLSA Singapore Pte Limited(下称 CLSA Singapore )分发,并仅向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s.4A(1)定 义下的 机构投资者、认可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 提供.上述任何投资者如希望交流本报告或就本报告所评论的任何证券进行交易应与 CLSA Singapore 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持牌代表进行交流或通过后者进行交易.如您属于 认可投资者或专业投资者 ,请注意,CLSA Singapore 与您 的交易将豁免于新加坡《财务顾问法》的某些特定要求: (1)适用《财务顾问规例》第33 条中的豁免,即豁免遵守《财务顾问法》第25 条关于 向客户披露产品信息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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