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6-04-29 |
2019 年已有智莱科技创业板挂牌, 微盟港股上市,在会里排队审核的企业
2 个,预计申报 IPO 的企业
18 个.此外, 东方富海旗下管理的专业基金投资的项目成长性都较好, 大部分企业在东方富海 投资后估值有提升.我们会紧抓科创板落地和资本市场转暖的窗口机遇,以退出 为导向,力争退出工作取得佳绩.
3、根据《股份转让及认购协议》5.4 条的约定,业绩承诺主体一共七方,包 括东方富海的
2 个员工持股平台(富海久泰和富海聚利)和5位主要创始股东, 各主体对业绩补偿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
2019 年4月30 日富海久泰持有宝新 能源的股份价值约
8 亿元,同时持有东方富海 1.46 亿股,加之东方富海主要创 始股东各主体的资产情况和信用情况良好,补偿义务方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三)公司对东方富海股权相关会计处理及其依据的说明 公司受让股权暨增资东方富海的款项支付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付款日期 金额 款项性质
1 2017.03.03 288,000,000.00 股权转让款
2 2017.04.17 1,133,587,936.20
3 2017.05.10 18,412,063.80 合计 1,440,000,000.00
2017 年4月10 日,东方富海完成股份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持有东方 富海股权比例为 30%,持股数量为 1.2 亿股.所有股权转让款已于
2017 年5月支付完毕,相关股权已经完成过户.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东方富海 股权计入 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采用权益法核算. 公司及公司年审会计师认为,公司持有东方富海 30%的股份,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比例为 30%,公司已经正常履行股东义务并行使股东权利,正常参与东方富 海股东大会,并积极审议提交东方富海股东大会事项,无任何迹象表明公司将放 弃有关权利,未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公司对东方富海不形成重大影响,故公司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将对东方富海的股权投资 界定为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视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四)公司对东方富海股权投资计提减值的说明
1、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投资对象的经营状 况、政策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情况等因素的变动情况,对相关资产计算其可收 回金额,确认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2、计提情况 东方富海作为综合性的基金管理运作公司,其收入组成部分业绩奖励收入、 投资收益等与其主观时机判断、资本运作水平、证券市场行情、IPO 发行政策、 二级市场交易政策等因素非常相关且波动较大.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东方富海
2017 年度实现净利润 11,815.22 万元,2018 年度实现净利润 9,216.54 万元,连 续两年均未达到业绩承诺.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深圳市中诚达资产评估顾问有限公司以
2018 年12 月31 日为基准日,对东方富海股东全部权益之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出具了 《深圳市东方富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报告》 (中诚达咨评 字【2019】第Z015 号) .估值报告结论为: 根据东方富海财务表报及可获取的 公开市场信息,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东方富海股东全部权益于
2018 年12 月31 日 的市场价值进行了估算;
经综合分析,东方富海股东全部权益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