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6-05-14 |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6) 须予披露交易 认购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 (作为认购人) 与金瑞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
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以人 民币1,500,000,000元认购,而发行人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上市规则所载有关认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5%但少於25%,根 市规则第14.06(2)条,认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 第14章项下的通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的规定. 由於认购事项须待认购协议项下之条件获达成后,方告完成,故认购事项可能 会或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6年5月18日,本公司 (作为认购人) 与金瑞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
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 1,500,000,000元认购,而发行人已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2 I. 认购协议 认购协议之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 2016年5月18日 订约方: (a) 本公司 (作为认购人) ;
及(b) 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发行人) . 认购股份: 根瞎盒,作为配套融资的特定对象之一,本公司已 有条件同意以人民币1,500,000,000元认购,而发行人已有 条件同意按认购价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 认购股份的数量为本公司认购认购股份的总价款 (即,人 民币1,500,000,000元) 除以认购价,若按上述规定确定的认 购股份数量不是整数的,则向下取整数精确至个位. 按照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10.15元之认购价计算,认购股份 的数量合计147,783,251股,其相当於(i)於本公告日期发行 人总股本之约32.75%;
及(ii)经配套融资及重组相关发行扩 大后之发行人总股本约3.96% (假设自本公告日期起至配套 融资完成日期,发行人之总股本将概无变动) .认购股份之 总面值将为人民币147,783,251元. 如配套融资总金额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认购认购股份的总 价款也将按相对比例发生变化,认购股份的数量亦相应调 整.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确定的股 份数量为准.如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总数应证券监管部门 要求或因监管政策变化而予以调减的,则本公司所认购的 认购股份数量原则上按其认购比例相应调减. 上述认购总价款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提供.
3 认购价: 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10.15元乃按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金瑞股份交易均价的90%厘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配套融资完成日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 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认购 价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认购股份的数量将根 购价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认购价调整: (1) 价格调整触发条件: 发行人审议其重组及配套融资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 至重组及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 「可调价期 间」 ) ,上证综指(000001.SH)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发行人因本次重组及 配套融资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即2016年2月3日) 收 盘点数 (即2,739.25点)跌幅超过10%.或者,可调价 期间内,金瑞股份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20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10个交易日较发行人因本次重组及配套融资 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 (即2016年2月3日)收盘价格 (即12.82元股) 跌幅超过20%. (2) 价格调整机制: 当触发条件产生时,发行人有权在触发条件产生之日 起2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 价格调整方案对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若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发 行人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价基 准日为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不低於调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金瑞股份交易均价的 90%,且不低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份的发行价格. 该价格调整机制经发行人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