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8-07 |
9 号 法定代表人:孙金良 注册资本:8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3月6日经营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配电自动化设备、充电桩设施、测量 仪器仪表研制、生产、销售;
软件开发、销售;
技术咨询服务;
自动化系统集成 销售;
充电站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
汽车租赁;
建筑安装工程. (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能瑞自动化持有能瑞电力 100%股权. 财务数据:增资对象最近一年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12 月31 日/2016 年度 总资产 312,123,411.87 负债总额 180,498,682.13 所有者权益 131,624,729.74 营业收入 191,745,422.59 利润总额 74,508,339.70 净利润 63,692,168.77 增资金额: 本次能瑞自动化向能瑞电力的增资金额共计为 9,397.40 万元. 其中, 能瑞电力已于
2017 年8月11 日完成了能瑞自动化向其增资 3,000.00 万元所需的 工商程序,尚需对剩余 6,397.40 万元增资履行审议程序. 增资方式:由能瑞自动化增资. 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出资金额 (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金额 (万元) 股权比例 南京能瑞自动化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100% 14,397.40 100% 总计 8,000.00 100% 14,397.40 100%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能瑞自动化增资 9,397.40 万元, 再由能瑞自动化向能瑞电力增资 9,397.40 万元,是按照原有计划用于重大资产重组募投项目的建设,本次增资有 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 该增资项目完成后将增强能瑞电力运营实 力,有利于能瑞电力的业务拓展,从而实现公司快速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和盈利能力.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能瑞自动化和能瑞电力进行增资,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9月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二级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 司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逐层增加能瑞电力注册资本,并用于募投项目 充电桩产业 化制造项目(一期) 的建设.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9月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向二级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认真审 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逐层对公司二级子公司能瑞电力进行增资, 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公司章程》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重组配套资金 9,397.40 万元向能瑞自动 化 ,并由能瑞自动化使用 9,397.40 向能瑞电力,用于募投项目 充电桩产业化 制造项目(一期) 的建设,有利于促进本次募投项目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能瑞自动化增资 9,397.40 万元,再由能瑞自动化 向能瑞电力增资 9,397.40 万元, 用于募投项目 充电桩产业化制造项目 (一期) 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