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8-07 |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金冠电气本次将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重组配套资 金9,397.40 万元用于向能瑞自动化增资,再由能瑞自动化向能瑞电力增资 9,397.40 万元.前述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增资是根据募投项目实 际建设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1、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
2、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3、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逐层向二级子公司增资之核查意见》 . 特此公告.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