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11-30 |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14、公司
201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14.1 关于
2013 年度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
6 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 避.与会的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13 年度吉林省能源交 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公司 的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合同》 ,合 同金额
300 万元. 公司受托管理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所属资产的范围包括:全资企业―白山市鸿成电力实业有限公司、通 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企业―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4.34%的 股权、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0%的股权;
参股企业 四平合营公 司 35.1%的股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 了回避.为解决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问题,在吉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授权范围内, 公司受托管理其在吉林区域所持股 权和资产,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原则,关联交易的标的权属清晰,关联方按约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 义务,交易行为遵循了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吉林省能 源交通总公司所持股权、资产委托吉电股份管理的议案》 . 14.2 关于向白山鸿成实业、 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 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会议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回
7 避表决. 与会的
7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白山鸿成电力实业有 限公司供热,2013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1,200 万元;
同意公司向 通化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供热, 2013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万元;
同意公司向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供热,2013 年预计交易金额不超 过3,700 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 了回避.增加供热市场的开发和供应是热电联产机组的需要.该关联 交易有利于扩大公司供热市场、增加公司供热收入,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 的价格执行吉林省人民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复价格,定价公允,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会议以
7 票赞同、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白山鸿 成实业、通化能源实业及通化恒泰热力有限公司销售热力的议案》 . 14.3 关于公司接受白山鸿成实业、 通化能源实业提供日常综合服 务的议案 关联董事周世平先生和沈汝浪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