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12-10 |
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2、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 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13.22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北方创业股票交易均价的90%并根据上市公司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发行底价进行调整方案相应调整后的 价格, 即10.33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47,503,782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949,999, 998.0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909,999,998.04元.
4、本公司已于2017年2月8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本次发行新增的147,503,782股股份 办理完成了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完成登记,并正式列入上市 公司的股东名册.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上市公司股本数量为1,689,631,817股.本次新增股份为有 限售条件流通股,其中,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及北方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为36个月,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东鼎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鹏华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天风天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 限售期为12个月.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5、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权分布符合 《 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6、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简要情况. 投资者如欲了解 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 《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上交所网站 ( www.sse.cn)和巨 潮资讯网 ( www.cninfo.com.cn). 释义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北方 创业 指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 本报告书摘要 指《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 告书 ( 摘要)》 《 重组预案》 指《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 重组报告书》 指《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兵器工业集团 指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一机集团 指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北方机械控股 指 山西北方机械控股有限公司 北方机械 指 山西北方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资产 指 一机集团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北方机械控股持有的北 方机械100%股权 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分别向一机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向一机集团全资子 公司北方机械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其中购买一机 集团持有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购买北方机械控股持有的北 方机械100%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