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6-12-14 |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卫星或公司)于2016 年1月11 日 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即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简称:五院)通知,确认五院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的名义自
2015 年7月10 日起通 过中信证券
600118 增持
1 号-建设银行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简称:增持
1 号资管 计划)增持中国卫星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增持股份情况 为履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社会责任,公司控股股东五院计划自
2015 年7月10 日起的六个月内, 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通过证券公司、 基金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中国卫星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 股本的 2%,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五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增持完 成后六个月内以及其他法定禁售期限不减持所持有的中国卫星股份.上述事项详情 请见公司于2015 年7月11 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暨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2016 年1月9日,五院出具《关于增持中国卫星股份的承诺函》 ,确认上述增 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其中,五院于
2015 年8月26 日通过 增持
1 号资管计划 增 持公司股份 3,760,0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2%(详情请见公司
2015 年8月27 日在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披露的 《中国东方红卫 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 ) .于2015 年9月8日至
9 月15 日通过 增持
1 号资管计划 增持公司股份 1,510,4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 0.13%.本次增持期间(2015 年7月10 日至
2016 年1月9日) ,五院通过 增持
1 号资管计划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27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2,489,135 股的 0.45%.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五院以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的名义持有中 国卫星股份 603,270,676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82,489,135 股的 51.02%.增持计划 完成后,五院共持有公司股份 608,541,17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1,182,489,135 股的 51.46%. 五院承诺,在本次增持期间、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以及其他法定禁售期限不减 持所持有的中国卫星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五院遵守承诺,未减持所持 有的中国卫星股份.在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五院将继续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同时,五院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范要求.
二、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全文详见附件) ,结论如下: 截止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五院具备实施本次增持股份的主体资格;
本次增持 股份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