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6-12-27 |
(二)服务内容 1.存款服务: (1)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将 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等. (2)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提出资金需求时 及时足额予以兑付.乙方未能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存款的,甲方 有权终止本协议, 并可对乙方应付甲方的存款部分与甲方在乙方 的贷款余额进行相应抵消. 2.结算服务: (1)乙方根据甲方指令为甲方提供付款服务和收款服务,以 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乙方免费为甲方提供上述结算服务.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 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不限于贷款融资等形式的资金融通业
13 务. (2)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4.其他金融服务: (1)乙方将按甲方的指示及要求,向甲方提供其经营范围内 的其他金融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前,双方需进行 磋商及订立独立的协议. (2)乙方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须符合香港特 别行政区及澳大利亚法律和监管机构规则的规定.
(三)协议的期限、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协议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经双方签署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 (2)通过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2.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以变更和解除, 在达成书面协议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