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7-04-01 |
(一) 》 、 《补充法律意见书
(二) 》 、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必要补充.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必备的法定 文件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证券法》第二十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和发行人提供的补充资料进行 了核查验证,发表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请结合报告期内前十名客户、前十名供应商的股权结构,说明并披露 其与发行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一)发行人前十名客户和前十名供应商
1、发行人前十名客户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审计报告》 (编号:中汇会审[2012]0023 号) ,并经本 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度的前十名客户为: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3-3-5-4 序号
2011 年2010 年2009 年1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3 黑龙江天辰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 司 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燃气器 具供销有限公司
4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5 新疆南天城建股份有限公 司 兰州燃气化工集团燃气器 具供销有限公司 黑龙江天辰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6 合肥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铁岭市煤气工程公司 北海市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7 石嘴山市星泽燃气有限公 司 黑龙江天辰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 库尔勒市燃气公司
8 新疆爱瑞宝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 有限公司 合肥安然燃气器具有限责 任公司
9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 公司 新疆爱瑞宝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 鄂尔多斯市新圣天然气发 展有限责任公司
10 青岛平度泰能燃气有限公 司 新疆南天城建股份有限公 司 侯马通盛集团益通天然气 有限公司
2、发行人前十名供应商 根据发行人的说明和《审计报告》 (编号:中汇会审[2012]0023 号) ,并经本 所律师查验,发行人
2009 年度、2010 年度及
2011 年度的前十名供应商为: 序号
2011 年2010 年2009 年1舟山市千岛兰峰仪表有限 公司 舟山市千岛兰峰仪表有限 公司 舟山市千岛兰峰仪表有限 公司
2 乐清市星达工艺电子有限 公司 深圳市联诚通科技有限公 司 深圳市联诚通科技有限公 司3丹东热工仪表有限公司 乐清市星达工艺电子有限 湖州金辰阀门有限公司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 3-3-5-5 序号
2011 年2010 年2009 年 公司
4 杭州永恒电缆材料有限公 司 宁海县前童百顺铸件厂 丹东热工仪表有限公司
5 乐清市易格斯链接有限公 司 丹东热工仪表有限公司 乐清市星达工艺电子有限 公司
6 禾琦商贸(上海)有限公 司 乐清市易格斯链接有限公 司 慈溪市三洋电子有限公司
7 湖州佳士电子有限公司 长沙太阳人电子有限公司 长沙太阳人电子有限公司
8 宁海县前童百顺铸件厂 杭州永恒电缆材料有限公 司 宁海县前童百顺铸件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