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7-04-14
歌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白云街道吴宁西路

107 号201 室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十八号川信大厦

10 楼)

2017 年11 月23 日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歌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 、 公司 或 歌山控股 )公开发 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已于

2016 年5月4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985】号文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发行人已于

2016 年11 月28 日发行歌山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债券简称:

16 歌山

01 ,债券代码:136867) ,并于

2016 年12 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 市场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并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歌山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 (以下简称 本 期债券 )为发行人取得上述批复后第二期发行.

2、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10 亿元) ,分期发行,本期债券是本次 债券的第二期发行,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

1 亿元.

3、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4、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 的信用等级为 AA, 本期债券发行前, 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 36.04 亿元 (截至

2017 年6月30 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

3 亿元,超额配 售1亿元,以发行规模

4 亿元为计算标准,本期债券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占

2017 年6月30 日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19.42%,未超过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 的4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4,284.56 万元(2014 年、

2015 年以及

2016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 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3 年(含3年) ,附第二年末发行人上调利率选择权及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为 7.00%-7.5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12 月7日向网下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确定本期债券最 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7 年12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 理办法》 )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适当性管 理办法》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 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 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

三、网下发行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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