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7-04-22 |
2011 年8月22 日,发行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进一步补充的 议案》 、 《关于的议案》 、 《关于公司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发展实 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框架协 议之补充协议>
的议案》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一步补 充的议案》 、 《关于的议案》 、 《关于的议案》 、 《关于 调减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批准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各项议案. 广州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1-1-5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1 年9月27 日,发行人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 表决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1年9月19日,广东省国资委出具了《关于广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整体 上市方案的批复》(粤国资函[2011]740号),同意广州控股向不超过规定数量 且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总额不超过7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3.85亿元.
2、2012年3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广州控股非公开发 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通过.
3、2012 年4月28 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89 号),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
7 亿股新股.
(四)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12 年6月27 日13 时,除发展集团外的其他
9 家发行对象已将认购 资金 2,530,762,298.70 元全额汇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6月27 日出具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6月执行商定程序专项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2] 第410282 号)验证,除发展集团外的其他
9 家发行对象均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 认购款项共计 2,530,762,298.70 元. 截至
2012 年6月27 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费 48,660,000.00 元后的剩余款项共计 2,482,102,298.70 元划转至发行人于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城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燃气集团 100%股 权已于
2012 年6月13 日过户至发行人名下.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广州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1-1-6 合伙)2012 年6月27 日出具的《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6月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2]第410281 号),发行人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收到增加出资4,384,999,998.70 元,其中:以现金形式投入2,530,762,298.70 元,以其他形式投入(发展集团以其拥有的燃气集团 100%股权 认购)1,854,237,700.00 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378,302.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34,621,696.52 元,募集现金净额为 2,480,383,996.52 元(不包括发行申购资金的银行利息收入).上述募集资金计入股本683,021,806.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3,651,599,890.52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