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7-07-23 |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
所收购的股 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三十一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修订) 第6页共44 页 第三十二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第三十三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司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 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十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 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 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 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 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三十六条 公司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 股份的公司债券.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也可以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 第三十七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 上市、 转换股份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十八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依法转让、质押和继承. 第三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可按规定申请在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 第四十条 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 司股票,转股期限由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债券持有 人对转换股票或者不转换股票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第四十一条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引起股份变动的,公司应当根据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 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公司应当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第四十三条 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间内,公司可按约定条件行使赎回权,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可按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修订) 第7页共44 页 第四十四条 公司根据相关登记机构出具的文件建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名册, 并根据转股的实际情况及时将已转股的可转债持有人登记到公司股东名单.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