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8-02-09 |
16 小时内降低到 40° F 或更低温度. 沙门氏菌行动计划 (SIP) 豁免声明授权的替代冷冻程序 根据现代化家禽类屠宰最终规则规定,企业不需要放弃
9 CFR 381.66 的管理要求,而使用替代方 法冷冻家禽.SIP 豁免授权不受冷冻时间和温度规定的企业可使用替代冷冻程序以符合新的监管 要求.FSIS 认为 SIP 豁免声明批准的替代程序经过验证可有效地预防病菌的生长. 选择使用 SIP 授权的替代操作参数的生产 RTC 家禽类产品的企业必须将此类经过科学验证的程 序合并到他们的 HACCP 系统中(HACCP 计划或卫生 SOP 或其他前提方案).他们同时也需 要继续检测这些操作参数. 以下是经过 SIP 批准的由企业实施的一般替代程序的例子.因为此类替代程序已经过 SIP 计划验 证,任何可能选择使用 SIP 授权的替代操作参数的生产 RTC 家禽类产品的企业必须将此类经过科 学验证的程序合并到他们的 HACCP 系统中(HACCP 计划或卫生 SOP 或其他前提方案).此类 程序将预防病菌生长并不需要进一步的科学验证.然而,对于 HACCP 计划、卫生 SOP 或其他前 提方案中预防病菌生长的任何程序,企业需要记录他们已在该企业中按照预期目的实施此类已验 证程序. FSIS 合规指南:家禽类屠宰的现代化 检验:冷冻要求
2014 6 ? 加工后立即冷冻雏鸡屠体,以便在冷却装置入口处,在6小时内将其内在温度降低到 44° F 或更低温度的替代方案.按照这些替代程序,在进一步加工期间,内部温度上升到最高 55° F,前提是在包装后立即制冷该家禽类产品使内部温度迅速降低至 44° F 或更低温 度,且直到运输前一直保持该温度.按照这些程序,放置在包装中的家禽类产品超过
24 小时后,可能需要放置在一个温度 40° F 或更低温度的空间内,且包装好的从企业运输 的家禽类产品在保存和运输时,应保持 44° F 或更低的内部温度. ? 在关键控制点 (CCP) 中作为关键限值 (CL) 的时间和温度,在加工后立即冷冻雏鸡屠体, 以使内部温度在
16 小时内降低到 45° F 或更低温度.按照这些替代程序,冷冻后,在 进一步加工期间,内部温度上升到最高 60° F,前提是在包装后立即制冷该家禽类产品 使内部温度迅速降低至 45° F 或更低,且直到运输前一直保持该温度.按照这些程序, 放置在包装中的家禽类产品超过
24 小时后,可能需要放置在一个 36° F 或更低温度的 空间内. ? 保持之前冷冻雏鸡屠体和主要部位,以使在从桶和箱里取出进行立即包装之前,内部温度 是44° F 或更低温度.在冷冻至 44° F 或更低温度之前从桶或箱里取出此类产品,以在 官方企业进行冷冻或冷却.按照此类替代方案,直到冷冻至 44° F 或更低温度之前不包 装此类产品,在官方企业里完成包装后立即进行冷藏除外. ? 从不可食用的内脏中取出内脏、主要部位、爪子和其余部位后,要在
4 小时内冷冻 至44° F 或更低温度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