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8-03-10

2006 年 末总股本 28,500 万股,加上

2007 年1月定向增发股数 2,000 万股后的总股本 30,500 万股为基数,公司按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式,以18,300 万元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股权登记日股份总数 30,500 万股增加到 48,8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总数为 274,681,982 股.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变化:

2007 年1月公司向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 2,000 万股股份,故而各股东 所持有的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发生变化;

2007 年5月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 增方案,故而公司各股东持有的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份数量相应增加,但比例 未发生变化. 经上述变动后,因股权分置改革而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3 情况为: 发行前 发行后 资本公积金转增后 限售股东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天士力集团 150,462,846 52.79% 150,462,846 49.33% 240,740,553 注49.33% 合计 150,462,846 52.79% 150,462,846 49.33% 240,740,553 注49.33% 注:2007 年2月,天士力集团与帝士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帝士力持 有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 万股.后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 截至本报告日,天士力集团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36 万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 240,740,553 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244,100,553 股,占本公司股 本总额比例为 50.02%.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为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4 号):股改形 成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事宜》的要求,国信证券对于公司的相 关股东申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进行审查. 国信证券的结论性审查意见为:

1、天士力集团不存在违反股权分置改革承诺的行为;

2、天士力集团严格遵守了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尚未完 全履行承诺前出售股份的情形;

3、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申请符合国家关于股权 分置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等规定,本次符合条 件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六、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情况

1、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240,740,553 股;

2、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9 年1月5日;

4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明细清单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本次上市数量 (单位:股) 剩余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数量 (单位:股)

1 天士力集团 240,740,553 49.33% 240,740,553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的差异情况: 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007年5月公司以2006年末总股本28,500 万股, 加上

2007 年1月定向增发股数 2,000 万股后的总股本 30,500 万股为基数, 实施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转增后公司股本总数由股权 登记日股份总数 30,500 万股增加到 48,800 万股, 故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 市数量较股改说明书所载数量增加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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