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8-03-10 |
5、此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为公司因股权分置改革形成的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第三次上市流通股.
七、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1、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40,740,553 -240,740,553
0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240,740,553 -240,740,553
0
1、A 股247,259,447 240,740,553 488,000,000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7,259,447 240,740,553 488,000,000 股份总额 488,000,000 - 488,000,000 特此公告. 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12 月26 日5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其他文件
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保荐机构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A 股简称: 天士力 保荐代表人名称: 陈立波 上市公司 A 股代码:
600535 本保荐机构保证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核查意见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天津天士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士力 或 公司 )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天士力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情况 (1)对价安排的形式和数量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士力集团 )、 广州天河振凯贸易有限公司(2007 年1月更名为揭东县振凯贸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 天河振凯 或 振凯贸易 ) 、天津帝士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帝士力 ) 、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永生建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永生建筑 ) 、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央药业 )为其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获得 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作出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付 2.9 股,原非流通 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总数为 2,175 万股. (2)执行对价安排情况
2005 年9月22 日,天士力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帝士力以其持有的天 士力 14,043,00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4.93%)及1,857.989 万元现金对天 士力集团增资.
2005 年11 月2日, 天士力集团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尖 峰集团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双方约定由尖峰集团向天士力集团转让其持有 的天士力 6,804,000 股(占天士力总股本的 2.39%)股权.
2 2005 年12 月22 日,上述股权增资及转让之过户登记手续和股权变更手续 办理完毕,天士力集团持有天士力股份 167,847,000 股,持股比例由 51.58%增至 58.89%;
帝士力持有天士力股份 11,400,000 股,持股比例由 8.93%降至 4.00%;
尖峰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之对价执行情况如下: 执行对价前 执行数量 执行对价后 序号 执行对价的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执行对价股份数 量(股) 执行对价现 金金额 (元) 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天士力集团 167,847,000 58.89 -17,384,154
0 150,462,846 52.79
2 天河振凯 17,250,000 6.06 -1,786,607
0 15,463,393 5.43
3 帝士力 11,400,000 4.00 -1,180,714
0 10,219,286 3.59
4 永生建筑 10,500,000 3.68 -1,087,500
0 9,412,500 3.30
5 中央药业 3,003,000 1.05 -311,025
0 2,691,975 0.94 合计210,000,000 73.68 21,7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