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4-05 |
根据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 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推荐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尽调工作指引》 ) ,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融证券 或 本公司 )项目小组对君安 能源进行了尽职调查, 本公司内核委员会对君安能源本次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进行了内核.在此基础上,本公司出具以下推荐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根据《业务规则》,本公司组成了包括注册会计师、律师和行业分析师在内 的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成员不存在持有君安能源股权、在君安能源任职等不独立 情形, 亦不存在利用推荐挂牌中获取的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之情形及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之情形. 项目小组成员于
2016 年7月进入君安能源进行工作,项目小组依据《推荐 业务规则》及《尽调工作指引》对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 司的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 独立性、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 规范运作、 持续经营、 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推荐报告 1-5-2 财务状况、发展前景、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君安能源全体董事、 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 部门负责人、 监事、部分员工等进行了访谈,并同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和浙江法校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交流, 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规范运作情况和发展计划进行了全面了解;
项目小组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 纳税凭证及审计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资料等,了解公司整体运行情况;
项目小组实地走访公司生产经营场所,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项目小组通过 走访政府部门及客户供应商等, 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通过上述尽职调查, 项目小组出具了《浙江君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尽 职调查报告》 )及其他申请文件.
二、内核意见 项目小组于
2017 年1月16 日向国融证券内核机构提交了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及其他申请文件.根据《推荐业务规定》和《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推荐业务内 核工作细则》 , 内核委员于
2017 年1月16 日至
2017 年1月18 日对君安能源申 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文件进行了认真审阅, 于2017 年1月18 日召 开了内核会议. 参与项目审核的内核成员共
7 人,其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