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8-04-05 |
4、公司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有限公司阶段,中油龙昌进行了四次增资.历次增资均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验资报告,且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2016 年11 月,各股东以有限公司截至
2016 年7月31 日经审计的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人民币 45,151,504.14 元折股, 其中 2,698 万元折为 2,698 万股,每股
1 元,余额全部转为资本,中油龙昌全体 股东作为发起人, 以各自在中油龙昌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认购公司的股份,整 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股份公司阶段,公司未进行股权变更. 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之日,君安能源股东共
3 名,其中包括
2 名法人股东和
1 名自然人股东.公司自
1996 年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存在个别出资无法验证、 股权比例差异、 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等问题,经中审亚太复核验 资、 股东货币资金补足等积极整改措施. 各次变更均办理了相应的工商登记手续, 虽个别存在瑕疵, 但不会对本次挂牌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公司的股权及出资符 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真实有效的.根据君安能源全体股东所作的确认,全体股 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锁定、特别转让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