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追讨与定罪有关的开支 26. 部分代表团体向法案委员会提交意见,表示对《条例》 中拟议新订第34A条有保留.该条文订明,如某人被裁定犯《条例》所订罪行,而政府合理地就为有关刑事法律程序而收集、化验或检查毒药、药剂制品或任何其他物质而招致费用及开支,法庭可命令该人向政府缴付法庭认为就该等费用及开支属适当的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