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8-07-09 |
一、国家概述 津巴布韦是非洲内陆国家,与南非、赞比亚、莫桑比克以及博茨瓦纳接壤, 国土面积 390,757 平方公里,人口 1,253,0001 .
历史上,津巴布韦曾是英国的殖 民地,于1980 年独立,但英语仍然为津巴布韦的官方语言,此外修纳语和恩德 贝勒语也广泛被使用. 与非洲其他国家相比, 津巴布韦成年人识字率约为 90.7%, 是最高的非洲国家之一. 津巴布韦在上世纪 80-90 年代保持了较好的经济增长,但从
2000 年开始经 历了极度的通货膨胀,并导致该国经济体系于
2008 年崩溃.这种极度严重的通 货膨胀一直持续到津巴布韦放弃使用本国货币,并于
2009 年2月使包括美元和 兰特在内的外国货币流通合法化,才得以缓解.此后,津巴布韦政府一直致力于 复苏本国经济. 历史上,津巴布韦经济一直以烟叶种植为主,但随着
2000 年以后的经济崩 溃逐渐衰弱, 而同时矿业开发成为了津巴布韦经济的支柱.虽然津巴布韦的农业 还是拥有较大的潜力, 但需要注意这一领域存在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存在外国投 资准入的问题.津巴布韦的矿产资源非常丰富,特别是铂金、铬、钻石、煤、金、 煤床甲烷、铁等储量较大.同时,津巴布韦拥有得天独厚的世界级旅游资源,如 维多利亚瀑布、卡里巴湖、东部高地及珍惜野生动物等. 为重建本国经济, 津巴布韦在促进外国投资上非常积极.该国有关投资的法 规在取消本国货币后没有进行大面积修改,在外汇管制上有明显放松,但对本土 化商业权属和黑人的参与权规定上有所加强.
二、津巴布韦的法律体系与渊源
(一)津巴布韦的法律体系 津巴布韦的法律深受殖民宗主国英国以及作为区域大国的邻国南非影响, 同 时由于津巴布韦有大量德国和荷兰裔的白人农场主迁居, 使其在法律体现上体现 了多元化的特点,传承了英国普通法、大陆法、本地习惯法和黑人独立后颁布的 成文法. 津巴布韦司法体系由法院系统(含法院管理机构) 、检察系统和法律职业者 构成.其中法院分为: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高等法院(High Court) 、行 政法院(Administrative Court)和地方法院(Magistrate Court) .
(二)津巴布韦国内法的法律渊源 津巴布韦国内法津渊源包括法案(Legislation,由议会通过并经总统签署) , 高级别法院的判例(Precedent) ,当地部族习惯法(Customary Law) ,英国普通 法(Common Law)等.
(三)投融资相关的国际法律渊源 根据津巴布韦宪法规定,政府与外国签署的任何公约、条约、协议,除非由 议会通过国内法形式归化为法案,否则不得成为津巴布韦法律的一部分.因此津 巴布韦对外签署的诸多投资公约、 条约、 协议存在签署但未归化为国内法的问题, 值得外国投资者注意. 津巴布韦与包括我国在内的
17 个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 .但1联合国经济与社会部人口司
2009 年数据 需要注意的是, 根据津巴布韦本土化法案的特别规定,津巴布韦与其他国家签署 的BIT 里一般有对津巴本土化规定的保护性条款,例如南非与津巴布韦签署的 BIT 第3条规定,该BIT 如与津巴布韦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则应服从相关法律 法规,因此南非在津巴投资的企业仍受津巴本土化法案的管辖.同样,我国企业 也难以通过中津两国签署的 BIT 而获得本土化法案下的外商投资豁免.此外, 我国与津巴布韦尚未签署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 津巴布韦是 MIGA 缔约国,也是 ICSID 和纽约公约的缔约国,这为与投资 津巴相关的争议解决和在津巴布韦执行仲裁裁决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