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8-11-17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96) 於其他海外监管市场发布的公告 本公告乃根愀?合交?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的规定而发表. 以下公告的中文原稿由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间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附 属公司,烟台?源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境内发布. 兹载列烟台?源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刊登的《烟台龙 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先生 董事长 中国,北京,2015年3月18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阳光先生、费智先生及王鸿艳女士;

非执行董事为王 忠渠先生、张文建先生、冯树臣先生及阎焱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晓鲁女士、曲久辉 先生、谢秋野先生及范仁达先生. * 仅供识别

1 股票代码:300105 股票简称:龙源技术 编号:临2015-006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3月18日在北京以现场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3月6日发出,会议应出席 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谭智董事和张宝全董事因为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该次会议.其中,谭智董事授权汤得军董 事长代为表决,张宝全董事授权葛岚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经认真审议,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第四节.公司独 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工作报 告与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审计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

2014 年度报告全文

第九节.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 年年报及摘要》 公司

2014 年年报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公司

2014 年度年报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日 刊登于《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 、 《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日报》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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