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5-13 |
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拟转让所涉及的市场价 格评估(葫芦岛市) 受托估价单位: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辽宁天力地估字(2011)葫-079 号 提交估价报告日期: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府路 93-7 号 邮编:121013
电话:(0416)
2910096、2910098 估价报告 第1页共17 页土地估价报告第一部分 摘要
一、估价项目名称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6836.4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拟 转让所涉及的市场价格评估(葫芦岛市)
二、委托估价方 委托单位: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阳
三、估价目的 根据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 估价有限公司对位于连山区化工街
1 号的总面积为 166836.4 O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进行市场价格评估,为委托方拟办理转让手续提供客观、公正、 合理的地价参考依据.
四、估价基准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五、估价日期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至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六、地价定义 至评估基准日,估价对象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方大 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为本报告成立的首要前提. 根据地价评估的技术规程和项目的具体要求,本次评估的土地价格是指估价对象在评估基准日
2011 年6月13 日时设定的土 地 开发 程度、 土地 用途 、土地 使用 年限 及现状 条件 下的 土地使用 权市场价格. 辽宁天力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府路 93-7 号 邮编:121013
电话:(0416)
2910096、2910098 估价报告 第2页共17 页待估宗地的实际与设定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限等条件详见下表. 待估宗地实际与设定用途、土地开发程度、土地使用年限表 序号土地使用者 土地使用权证号 估价期日的 实际用途(登 记用途) 估价设定 的用途 估价设定的土 地使用年限 估价期日的实际开 发程度 估价设定的 开发程度 备注01 方大锦化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
087 号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4.23年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 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宗地红线外六通, 宗地红线内一平
02 方大锦化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
095 号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4.23年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 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宗地红线外六通, 宗地红线内一平
03 方大锦化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
067 号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4.23年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 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宗地红线外六通, 宗地红线内一平
04 方大锦化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
107 号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4.23年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 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宗地红线外六通, 宗地红线内一平
05 方大锦化化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葫芦岛国用(2011) 第变
105 号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44.23年 宗地红线外六通,宗 地红线内六通一平 宗地红线外六通, 宗地红线内一平 注:六通: 指 通路 、 通电、 通讯、通 上水、 通 排水、 通暖气;
一平:场地平整.
七、估价结果 经估价人员现场察勘和对当地市场分析,按照地价评估的基本原则和 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土地估价方法,评估得到待估宗地在估价设定用途 及开发程度条件下、评估基准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