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9-07-01 |
分次还本,从第
3 个计息年度开始,逐年分别按照发行总 额20%、20%、20%、20%和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017 年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II 五年的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 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销 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 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协议发行.
(八)发行对象: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国境内合格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 ;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 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 除外) .
(九)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 AA.
(十)增信措施:无.
2017 年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IV 目录释义.1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2 第二条 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2 第三条 发行概要.6 第四条 认购与托管.9 第五条 债券发行网点.11 第六条 认购人承诺.12 第七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14 第八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16 第九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24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39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67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69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82 第十四条 风险揭示.91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97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99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101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102
2017 年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1 释义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青州建投/本公司/ 公司 指 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监管银行/债权代理人 指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本期债券 指 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的
2017 年 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 司债券,简称
17 青州建投债
01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 制作的 《2017 年第一期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 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上海分 公司 指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2016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权代理人协议》 指《2016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募集资金账户监管协议》 指《2016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之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指《2016 年青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之偿债账户监管协议》 承销团 指 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 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