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9-07-01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规定(试行)》(以下简称 业务规定 )、《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试行) 》 (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 ) , 西南证券对大众能源公司业务、公司治理、公司财务、合法合规等进行了尽职调 查,对大众能源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出具本报告.
一、尽职调查情况 西南证券推荐大众能源挂牌项目小组(以下简称 项目小组 )根据《工作指 引》 的要求, 对大众能源进行了尽职调查, 了解的主要事项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 历史沿革、独立性、关联交易、同业竞争、规范运作、持续经营、财务状况、发 展前景和重大事项等. 项目小组与大众能源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及部分董事、监事、部分员 工进行了交谈,并与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大成 (重庆)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交流;
查阅了公司章程、三会(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会议记录、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审计报告、工商 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文件、纳税凭证等,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规范运 作情况和发展计划.通过上述尽职调查,项目小组出具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推荐重庆大众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之尽职调查报告》(以下简称 尽职调查报告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 重庆大众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推荐报告
二、关于大众能源符合《业务规则》规定挂牌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公司前身为重庆大众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08 月03 日, 于2015 年10 月15 日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 重庆大众 能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方式系以不高于经审计的 净资产值折股,截至本推荐报告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4,000,000 股. 公司自设立以来,均完成了历年必要的工商年检.公司变更前两年内,主营 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股东及管理层没有发生变更.2015 年9月20 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选举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 事会成员:杨林、罗权、谭晓霞、史有铭、董海宁;
监事会成员:熊坤海(监事 会主席)、范强、张贵花(职工代表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谭晓霞(董事、总 经理)、史有铭(董事、总工程师)、郑春艳(董事会秘书) 、程云霞(财务负 责人) . 上述人员变化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关法律程序,符合 公司目前发展及规范化经营的需要,未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公司股 份制变更过程中,公司未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按照《业务规则》的规定,公 司成立时间可自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连续计算,公司存续已满二年. 因此,项目小组认为公司满足 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