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07-04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46) 自愿公布 就MARINA YACHTING品牌成立合营公司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本公司透过收购MY HK的50%权益 (余下 权益由Spring持有) 与Spring成立合营公司.本公司及Spring拟用MY HK发展Marina Yachting品牌产品於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的市场.Marina Yachting品牌於中国、 香港、澳门及台湾的知识产权将由MY Greater China Brands (MY HK的全资附属公 司) 持有. 根鲜泄嬖虻14.07条,有关该交易的适用百分比率低於5%.该交易并不构成上市 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布乃自愿作出.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本公司与MY HK、Spring及ECL订立买卖 协议,,
本公司收购了200股MY HK普通股 (相当於MY HK的50%权益) .Spring 持有MY HK的余下50%权益.买卖协议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买卖协议 日期: 二零一五年七月七日 订约方: (i) 本公司 (ii) Spring (iii) ECL (作为买卖协议项下Spring若干责任的担保人) ECL为Cavaliere Holdings S.à.r.l.的控股公司,而Cavaliere Holdings S.à.r.l.持有MCS Apparel Hong Kong Limited的50%权益,余下50%由本公司持有. C
1 C E C L 为Spring已发行股份69%的直接拥有人,并透过其附属公司EmerisqueLuxembourg SARL成为Spring已发行股份另外29.67%的间接拥有人.Spring持有 Henry Cotton's Greater China Company Limited的50%权益,余下50%由本公司持 有. 除所披露者外,就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Spring、ECL及其最终 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知识产权 Spring已就Marina Yachting品牌於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的若干商标向MY Greater China Brands (MY HK的全资附属公司) 注资. 股东协议 就收购事项而言,本公司、Spring、MY HK及ECL亦就运作MY HK的业务而於二零一 五年七月七日订立股东协议. 本公司及Spring拟管理MY HK的业务,以推广Marina Yachting品牌及发展Marina Yachting品牌产品於中国、香港、澳门及台湾的市场. 有关SPRING的资料 Spring为一间位於卢森堡的品牌拥有及管理公司,并拥有Marina Yachting及Henry Cotton's品牌在全球的知识产权.ECL为Spring的控股公司. 进行该交易的理由及益处 本公司的定位为中国中高档男士休闲服市场,奉行多品牌策略,提供绅士休闲及户外休 闲服.本公司的现有品牌组合包括Barbour、Jeep、London Fog、Manhattan、MCS、 Henry Cotton's、Santa Barbara Polo & Racquet Club及Zoo York等. Marina Yachting於一八七八年创建於意大利热压那,为国际休闲服品牌,体现了运动 潮及经典风格.在本公司的品牌组合中加入Marina Yachting对本公司的多品牌策略及 直营业务模式起到相辅相成作用. 展望未来,该交易的订约方将在Marina Yachting产品的设计、生产及分销方面寻求策 略合作.董事会预期该交易及合作关系将令本公司有效利用其产品开发及供应链能力在 零售规模经济效益方面受益.透过合作关系将会在本公司於中国的现有业务策略及营运 中融合西方国际经营理念及思想.预期该交易将提升本公司在中国男士休闲服领域的竞 争优势. 本公司计划於二零一六年春夏在中国推出Marina Yachting首季产品,力争在二零二零 年前设立200个以上零售网点,惟须视乎业务发展及市况而定.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