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5 |
四、 公司治理情况.13
五、 非经营性往来占款或资金拆借.14
第四节 财务情况.14
一、 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14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14
三、 合并报表范围调整
15
四、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15
五、 资产情况
17
六、 负债情况
19
七、 利润及其他损益来源情况.21
八、 报告期内经营性活动现金流的来源及可持续性.21
九、 对外担保情况.21
第五节 重大事项.21
一、 关于重大诉讼、仲裁或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事项
21
二、 关于破产相关事项
21
三、 关于被司法机关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22
四、 关于暂停/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22
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情况.22
第六节 特定品种债券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22
一、发行人为可交换债券发行人.22
二、发行人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发行人
23
三、发行人为绿色公司债券发行人.23
四、发行人为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人.23
五、其他特定品种债券事项
23
第七节 发行人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事项
23
第八节 备查文件目录
23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18 年)
5 财务报表.25 附件一: 发行人财务报表
25 担保人财务报表
38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18 年)
6 释义 新钢集团、本公司、发行人、 委托人、出质人 指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新钢股份、标的公司 指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82) 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债 指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 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的公司债券
19 新钢 EB 指 发行人
2019 年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面 值总额人民币
2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债券代 码:132017) 预备用于交换的股票、标的股 票指发行人持有并预备用于
2019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交 换的新钢股份 A 股股票 投资者、持有人、受益人 指 就可交换公司债券而言,通过认购、受让、接受赠 与、继承等合法途径取得并持有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主体 A 股指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江西省国资委 指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华泰联合证券、主承销商、债 券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金城、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次债券而制作的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9 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 公司章程 指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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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