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06 |
3 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办案时间的,应当报请上一级卫生 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需要延长办案时间 -
10 - 的,应当提请集体讨论决定. 案件办理中,确需通过检验、检测、鉴定等技术手段调查取 证和依法组织听证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办案期限.
第四章 裁量行为监督 第三十一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内设承担政策法律事务审 查工作的部门负责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监督. 市级卫生计 生行政部门应对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二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投 诉制度,及时处理行政处罚投诉案件. 当事人认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违 法或者不当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 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第三十三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现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 违法或者不当的,应当依法主动、及时纠正. 第三十四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立 卷归档制度,每年开展一次案卷评查活动. 第三十五条 因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不当, 导致卫生计生行 政处罚显失公正,构成执法过错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 -
11 - 人员的过错责任. 第三十六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为, 应 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备案,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 第三十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政 协监督、司法监督和舆论监督,并对监督意见认真调查、核实, 依法及时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中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办案机构 指市、区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以及受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委托承担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等机构. 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的具体量化标准详见附件 《重庆市卫生 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法条原文中的 以上 以下 均包括本数,裁量分段时所称 以上 不含本数, 以下 含本 数. 第四十条 《重庆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 《重 庆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 由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 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 参-12 - 照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则及裁量标准. 本细则未列入的 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由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制定. 第四十二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卫生局
2011 年6月30 日印发的 《重庆市卫生行政处罚裁量权暂行规定》 (渝卫监督〔2011〕91 号)、原重庆市人口计生委
2011 年6月24 日印发的《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 人口发〔2011〕24 号)同时废止.
13 职权编码 裁量基准编码 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违法情节 裁量标准 GC001 GC001A 公共场所经营 者未取得卫生 许可证擅自营 业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第 一款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 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 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 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