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6 |
4.2 应当建立销售制度,并规定食品销售时,应当记录食品 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 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和凭证.销售台账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4.3 应当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并规定停止生产、召回 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要求,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4.4 应当规定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原辅料、半成品、成品中不 -
4 - 合格品的管理要求和处置措施;
4.5 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并规定食品安全事故 处置措施及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的要求;
4.6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其他保障食品安全 的管理制度;
5.生产过程控制 5.1 按照工艺和配方进行生产,对关键加工工序及质量控制 点进行有效控制;
5.2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使用标准》 (GB2760)规定,如实记录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 生产企业、证书编号国标使用量以及生产食品的品种、添加剂使 用标准量、添加剂领用量等内容,并在生产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5.3 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
5.4 做好生产加工现场的卫生清理和清洗消毒,与食品接触 的设备、工具、容器等表面清洁无污染,无发霉、生锈现象;
5.5 有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清洁剂、消毒剂的贮存、保管、 领用;
5.6 及时如实记录食品生产加工记录, 原辅料包材使用记录, 食品添加剂使用记录, 工器具清洗消毒记录、 废弃物处置等记录. -
5 - 附件 食品小作坊布局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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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食品小作 坊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规范提升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陕西省 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陕西省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 理制度》内容分为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从业 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生产加 工过程管理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加工废 弃物处置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仓储与运输管理制度、销售 管理制度、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停歇业报告制度等
13 个制 度.
一、生产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食品小作坊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 距离;
2.食品小作坊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防污染、废水处理、 垃圾存放、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或设备;
3.食品小作坊垃圾存放应设在加工区以外;
4.生产场所应定期清洁,保持场所干净整洁;
5.与食品接触的所有设备和工器具, 必须采用无毒、 无异味, 易清洗材料制作;
6.生产结束后应对生产场所和工器具进行清洗,定期消毒;
7.不能连续生产的,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加工场所进行清 -
8 - 洁;
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教育培训制度 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 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 训;
3.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 及摊贩管理条例》《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食 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