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7-06 |
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 考核;
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见附件 1) ,将培训时间、 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进入操作间应洗 手,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工作服必须定期清洁;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 戴饰品;
3.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健康 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健康检查情况应及时记录(见 附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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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 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5.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 碍食品安全的,应主动报告,不得进行食品生产操作;
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四、原辅材料采购验收及索证索票制度 1.食品小作坊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如实记录购进原辅材料 的相关信息(见附件 3) ;
2.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选定合格供货 方;
3.采购人员应了解供货方的质量控制程度.购进原辅材料时 应及时索取供货方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产 品质量合格证明、销售票据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每次购进 原辅材料时应查验供货方资质的有效性;
4.购进的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验 收;
5.及时向供货方索取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 (检疫) 合格证明;
进口原辅料应及时向供货方索取通关单和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 出具的检验报告或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6.采购人员应及时建立原辅材料采购台账,保存相关购货凭 证.记录和购货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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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7.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8.对购进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五、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对 设施、设备和工器具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始工作;
2.配料时应对原辅材料的质量状况现场查验,按工艺要求准 确称配,填写原辅料使用记录(见附件 4).发现不合格的原辅 材料,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3.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对 操作规范或工艺要求规定的各种参数应遵照执行;
4.发现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应按照废弃物进行处 置;
5.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 消毒,并记录(见附件 5);
6.生产场所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半成品、成品应在规 定的区域堆放整齐;
7.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领用、添加,并做好记录(见附件 6) 8.应做好生产加工记录(见附件 7),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 满后
6 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一年.
六、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见附件 8) ;
2.食品添加剂应从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品添 -
11 - 加剂生产企业资质包括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 合格证明等材料;
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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