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7-06 |
1 ― 广东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标准 (讨论稿)
一、属地管理责任明晰
(一) 党政同责 到位.
1.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督导工 作事项,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各级党委政府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食品安全工作专题汇 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题调研. 3.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领导班子 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所占权重不低于 3%,并实施食品安全 事故 一票否决 . 4.成立由政府负责人牵头的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委员 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协调联动. 5.逐级建立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层 级之间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晰, 不存在交叉重覆或漏洞盲区.
(二)监管体系健全. 1. 市―县(区)―镇(街)―村(居) 四级食品安全监 管体系,不设区(县)的地市为 市―镇(街)―村(居) 三级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市、县(区)两级独立设置食品安全 监管机构、加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在镇(街)或区 域设立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 ―
2 ― 2.食品安全监管岗位设置与监管人员数量满足工作实际需 要,监管人员总数达到辖区常住人口数的万分之三以上. 3.建立职业化检查员队伍, 进行定岗分级并与待遇挂钩. (鼓 励项) 4.科学划定监管网格,明确监管责任人和目标任务.村(居) 基层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健全,培训、考核及报酬保障制度完善. 5.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的标准配备各级监管机构 办公业务用房等基础设施与执法车辆、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 急处置、通信交通等执法基本装备,满足履职需要. 6.监管人员定期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监督执 法等各类业务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
60 小时.
(三)保障机制完善. 1.设立政府负责人牵头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领导小组,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或创建办,抽调有关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创建日常 工作. 2.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且增长幅度高 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其中本级财政下拨的食品安全检验 经费至少能够支持
4 份以上/千常住人口/年检测样本量(不含快 速检测) . 3.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实验室、 仪器设施、 人员配备到位, 具备对当地主要食品种类、重要食品安全项目的常规检验检测能 力;
县(区)级检验检测资源有效整合,具备对常见食品微生物、 重金属、理化、农兽药残留等指标的定性快速检测能力. 4.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检 ―
3 ― 测室(站)建设得到政府指导和支持,并获得适当检验检测费用 补助. (鼓励项) 5.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 区、养殖小区及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认证,扩大优质农产品生 产规模,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 6.制定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政策,鼓励支持生产企业升级和技 术改造, 提高食品产业集约化、 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 每个县 (区) 至少建设一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 并落实视频监控.面积在
1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率达到 80%以上.针对食 品小摊贩设置疏导点,实行定点编号登记管理,引导食品小摊贩 进入固定集中区域经营. 7.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化水平.在严格执行我国食品安全标准 的基础上,鼓励和指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食品 企业标准.对照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更严格的标准,规范地方特色 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鼓励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