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3 |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鑫股份 或 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2017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 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 《 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依据公司2017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拟将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从不超过16亿元 ( 含16亿元,包括发行费用)调减为不超过12.90亿元 ( 含12.9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并相 应调整募集资金具体用途.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 含16亿元,包括发行费用),具体数额由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90亿元 ( 含12.9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具体数 额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 ( 含16亿元,包括发行费用). 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华鑫股份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 鑫证券 )增资,以补充华鑫证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增强抗风险能力. 调整后: 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90亿元 ( 含12.90亿元,包括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华鑫股份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鑫证券 )增资,以补充华鑫证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增强抗风险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规模的公告》.
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相应调整,并编制了 《 公司公开发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 说明的公告》和《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 修订稿)》.
三、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相应调整,并编制了 《 公司公开发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