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13 |
三、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相应调整,并编制了 《 公司公开发 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 ( 修订稿)》.
四、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就本次发行可转债事宜作出相应调整,并编制了 《 公司关于公 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 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 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措施 ( 修订稿)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17-07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修订稿)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拟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 称 可转债 ). 根据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 ( 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 《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可转债发行对普通股股 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 施.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90亿元 ( 含12.90亿元,包括发 行费用),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向华鑫股份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 华鑫证券 )增资,以补充华鑫证券营运资金,发展主营业务,增强抗风险能力.
1、假设前提: ( 1)假设2017年度、2018年度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 ( 2)假设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90亿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本次发 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 确定. ( 3)假设本次发行方案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完毕,于2018年7月1日到达转股期. 该时 间仅为估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 4)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6年,测算分别假设截至2018年7月1日全部 转股和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部未转股. 该转股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完成转股的实际时间为准. ( 5)假设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与2016年度持平. 该假设 分析并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6)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3.22元/股. ( 该价格为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11 月22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2017年11月22日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较高者),该转 股价格仅为模拟测算价格,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 ( 7)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 8)除本次发行外,公司不会实施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