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4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公告所述《10 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 议》约定,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乙方)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拟在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7 亿元,分2期实施.
2、本公告所述框架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框架协议所涉项目用地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待经法定程序 确定后另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协议事项尚需乙丙双方内部审议批准 后,方可履行协议约定义务.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 年4月26 日,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 丙方 )与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签署了《10 万吨/ 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投资建设框架协议》 (以下简称 框架协议 ). 根据框架协议约定,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乙方)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丙方)拟在红古区投资建设
10 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
27 亿元,分2期实施.具体建设实施由乙丙双方共 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承继乙丙双方权利义 务.
二、框架协议签署各方基本情况介绍
(一)甲方 :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区长:李荣 法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平安路
888 号 主营业务:政府机构,无主营业务.
(二)乙方: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秀贞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宝钢厂区纬三路化工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10,040,000 元 主营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销售(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
化工及环保 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
市政工程、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工程及运营管理;
环保机械设备及其零 配件的制造、销售及维修服务.(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三)履约能力分析: 1.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为政府机构,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2.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是与中国宝武钢铁主业相配套发展的资源利用型 公司,承担中国宝武碳基新材料战略发展任务,公司定位于从冶金煤化工到新 型炭材料的转型发展,稳步构建石墨材料、碳纤维材料和聚酯材料等新型炭材 料产业链,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一流企业.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为人民币
56 亿元,拥有
165 万吨焦油加工、35 万吨粗苯加工、
24 万吨炭黑、35 万吨改质沥青的生产能力,焦油加工能力国际排名第二,国内 排名第一,具备发展成为世界级煤化工企业的规模优势.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信 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四)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框架协议甲方、乙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兰州市红古区人民政府 乙方: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 丙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