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4 |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建设项目 2.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上海宝钢化工有限公司(乙方)和方大炭素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以下协议乙丙双方均简称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乙丙 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作为建设主体,设立后该协议 项下涉及项目有关事宜由项目公司承继乙丙双方权利义务. 3.投资规模及收益情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27亿元,分2期实施,主要建设项目为10万吨/年超高 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 4.项目选址及土地取得方式 (1) 选址情况:该项目工业生产区用地选址于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古园区, 具体位置及界址点以市规划部门核定批准范围为准. (2)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证标注的起止时 间为准. (3)取得方式: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拍挂 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及时缴纳相关税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依 照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各方权利义务. (4)项目建设周期:自本项目合资公司设立起两年内完成项目建设.
(二)甲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甲方负责为项目投资建设主体提供优质的投资服务 ,做好项目建设所需的 基础性服务工作.
(三)乙方和丙方的主要责任与义务
1、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应根据甲方相关规划要求,尽快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审查及项目初设、施工图审查工作,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在甲方辖区内独立 法人公司的注册和项目审批应同时推进,并尽快启动开工建设的准备工作.
2、项目合资公司配合甲方开展所需土地征收等项目前期工作,具体事宜由 三方另行协商确定.
3、本合同实施过程中,项目投资建设主体与任何第三方产生的权利义务关 系均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负责协调,妥善解决.
4、乙丙方投资项目须进行环评报审并符合环评要求. (四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相关宗地公开出让时,项目投资建设主体需按时参加土地竞买,竞买成 功应按时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清 土地出让金.
2、项目用地工程规划批准后,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建设,不得随意变更规划和 用地性质.非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不得以任何方 式转让土地使用(包括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 转让).
3、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在甲方辖区的独立法人公司设立之前,项目投资建设 主体应承担本协议全部履约责任.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在甲方辖区的独立法人公 司注册成立后,乙方、丙方及依本协议约定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均对本协 议承担履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签订后如有争议 ,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
(六)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协议各方知晓并一致同意:乙方、丙方各自取得其内部审批程序对本项目的 批准,是各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基本前提.
(七)其他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 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四、框架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述框架协议旨在实现各方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符合公司主营业 务发展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