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4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 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百草路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银河磁体 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4,1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根据询价结果确定 预计发行日期:

2010 年9月20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61,573,180 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戴炎、吴志坚、张燕、何金洲承诺:本人自 银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 银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本人 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 河磁体的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银河集团承诺: 本公司自银河磁体公司股 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 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银河磁体回购本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唐步云先生担任银河磁体董 事或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 本公司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本公司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唐 步云先生离任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银河 磁体的股份. 公司董事唐步云和董事会秘书左刚承诺:本人自银 银河磁体 招股意向书 1-1-2 河磁体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 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银 河磁体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银河磁体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如在本人担任银河磁体董事或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期间内, 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银河磁体股份数的 25%.自本人离任 上述职务后的半年内, 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银河磁 体的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0 年8月22 日 银河磁体 招股意向书 1-1-3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银河磁体 招股意向书 1-1-4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的 风险因素 章节全文, 并特别关注以下事 项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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