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7-11 |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一章、
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第七条中央直属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审批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市)劳动行政部门批准2.同1.3.同1.4-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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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查责任:(1)自正式受理区内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之日起,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审查.(2)需要实地审查的,依法进行实地审查询问.(3)对审查情况提出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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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决定责任:依法对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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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事后管理责任:由属地劳动监察部队进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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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220105-RS-QT-006 , 其他 , 工资总额手册审核 , 无 , 二道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受理责任: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手续,符合要求的直接受理,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一次性告之原因及所需补充的材料或需要调整补充的具体内容.2.审核责任:自正式受理企业审批工资总额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容进行办理.并告之用人单位填报长春市人社局工资申报系统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3.决定责任:依法对企业工资总额进行办理,并及时发放《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用人单位每年3月31日前办理,新注册的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一个月内办理.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1.《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539号劳动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制度的通知,使用《手册》的企业范围: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它经济类型所有制企业以及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办的独立核算的各类公司和第三产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