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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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或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的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1.[行政法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00年修改)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第六条 预售商品房时,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3.[地方性法规]《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2015年)第六十九条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以下规定处罚: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商品房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进行销售商品房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限期改正,并处已收取意向金等性质费用的等额罚款;
第二十二条商品房项目未经预售许可也未经现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商品房销售,不得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订立投资协议、收取意向金或者诚意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销售.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宣传.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3.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决定是否立案.4.调查责任:询问或者检查时制作笔录.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5.审查和决定责任: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决定.对予以行政处罚的,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或罚款.8.复议或诉讼责任: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汕头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12345,汕头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管理科:88465454 , 金平、龙湖区由市房产管理局具体实施,其他区由本区域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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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商品房预售项目未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00年修正)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预售商品房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其已预售的商品房价款百分之三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第十三条第三款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当停止预售商品房;
受让方未换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 1.宣传引导和规范执法责任:不定期开展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宣传.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裁量基准和执法文书等.2.巡查和接受投诉举报责任:不定期组织巡查和专项检查,接受群众投诉举报,并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核实.3.立案责任: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决定是否立案.4.调查责任:询问或者检查时制作笔录.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