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人间点评 | 2013-03-13 |
现将公司自成立以来的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管理人团队基本情况
1、执业资质 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评审委员会审定,于2007年被编入第一批上海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是上海市首批20家破产管理人之一.公司同时是上海市企业清算协会理事单位,中国企业清算行业协会(筹)31家发起人单位之一. 自成立至今,公司不断优化内部管理,运行平稳健康,未发生机构合并、分立等情况.
2、人员配备及变化 主要负责人: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丽华,是上海市妇联第十三届、十四届委员会代表及执行委员,《上海国资》的理事会理事,上海市监察局第八届特邀监察员,上海市虹口区工商联执委,上海民盟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上海市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会常务理事;
获得 2012年中国女企业家协会杰出创业女性 、 2011-2012年度上海市三八红旗手 光荣称号.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高级经济师、清算师李会福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有着大型国有企业近40年工作经验,曾长期担任企业的领导工作,始终奋斗在企业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兼并破产、主辅分离工作第一线.专门负责某大型集团的企业管理和企业改革工作. 从业人员: 公司现有从业人员1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本科学历10人,大专学历2人.获得清算师资格证书的8人.17人中绝大部分属于复合型人才――除近半拥有清算师资格外,还分别拥有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企业法律顾问、房地产估价师等执业资格,部分人同时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公司自成立至今,团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在多个领域的知识储备和融会贯通大大增强了公司向企业提供破产清算、强制清算、企业改制及企业管理的实施和咨询等多方位业务服务的综合实力. 另外,公司还常年外聘审计顾问,评估顾问和法律顾问,借用主营业务领域之外的专业外脑为企业保驾护航.
3、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在内部管理上公司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使公司的日常运行始终保持 业务学习常态化、内部管理制度化、业务操作程序化、对外联系标准化 .具体制度有: 一般管理制度: ⑴ 工作例会制度;
⑵ 人事管理制度;
⑶ 薪酬制度;
⑷ 工作纪律;
⑸ 行政管理制度;
⑹ 项目管理制度;
⑺ 发文用印管理制度;
⑻ 档案管理制度;
⑼ 财务报销制度;
⑽ 违纪惩罚制度. 质量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业务流程,恪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服务,由如下措施来保证服务质量: ⑴ 项目工作日志;
⑵ 专题会制度;
⑶ 重大问题的决策规定;
⑷ 文档三级审核制度;
⑸ 清算过程的请示汇报制度;
客户协调机制: 我公司建有一套科学严密的与客户紧密联系、信息沟通的协调机制. ⑴客户信息交接程序 ⑵客户信息保密规定 ⑶重要事项的请示协商规定 ⑷项目进度的定期汇报制度 ⑸清算项目归档资料的资源共享规定 承接企业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情况 公司成立七年来,共受理法院指定的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清算案14件、强制清算案7件.其中4件破产清算案是法院根据申请人(或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