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3-07-23 |
(二)建议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3人). 1.李洪进,男,菏泽开发区利建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违规组织无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特种作业资格证人员从事安装作业,事故发生后逃匿,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2018年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10月29日取保候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之规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
(二)项、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暂行规定(试行)》第十三条第
(二)项、第二十条之规定,建议由菏泽市安全生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