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4-02-23 |
现有项目达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在法定有效期内所需资源储量不足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已拥有足够资源储量,但达不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的企业,要加强整改,调整产品结构,2015年前须达到要求,超过整改期限仍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对其处理.三是对尚未开发的矿区,按照一个矿区一个项目主体的原则,依法配置给符合产业政策且达到资源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要求的项目,按项目需求量配置储量.四是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未达到现行规模要求、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具备整合条件但不参加整合的矿山企业,不再配置新资源,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予延续.五是申请配置资源的企业,应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和环境评价,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六是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重要水源涵养地、饮用水源保护区、重大建设项目压覆区等禁止开发区域的矿产资源未经许可不得开发,城乡规划区内的矿产资源开发应征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意见.
(十)严格规范矿业权出让批准程序和权限.一是企业应依法按程序提出矿产资源配置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二是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根据矿产资源储量、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资源深加工和转化率的有关要求,编制矿区总体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三是省有关部门要对申请配置资源的项目组织会审,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深加工和就地转化率等条件的项目按规定配置. (十一)建立健全矿业权市场退出机制.一是探矿权人在取得探矿权后,应按规定加大勘查投入,提高勘查程度,对未按规定期限完成勘查投入或提高勘查程度的,不予办理勘查许可延续登记,探矿权予以公告注销.二是采矿权人无正当理由,自取得采矿权之日起超过一年未进行生产、施工建设的,中断生产、施工建设连续一年以上的,超过矿山生产、施工建设期一年以上未建成投产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其经营范围或注销营业执照.注销后的探矿权、采矿权按规定重新配置.三是在探矿权法定有效期内探明可供开采的矿体,因涉及国家限制或禁止勘查开采造成探矿权不能变更或保留的,可申请省矿权储备机构储备,比照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产地管理.四是对圈而不探、占而不采、以探代采以及非法转让、炒买炒卖矿业权的,严格按照《贵州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 (十二)继续深化矿业权有偿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业权有偿取得试行矿业权权益分割制度,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与勘查投资权益分体运行机制.试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动用资源储量挂钩的办法,适时调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标准,提高矿山开采回采率、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促进资源综合高效利用.矿山企业发生整合、技改扩能、调整矿区范围等新的行政许可时,新增资源储量矿业权价款按现行标准缴纳.2008年3月1日前取得煤矿探矿权,或者列入我省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试点规划建设的大矿,在2013年底前未申办或取得采矿权的,矿业权价款按新设煤矿标准缴纳. (十三)不断加强资源收益征收和监管.一是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企业应依法依规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及矿业权价款.有偿出让、转让的矿业权价款收费标准和分成比例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二是矿产资源收益向基层和矿产地倾斜,促进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三是各级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能源、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已配置资源的项目实施跟踪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