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11-11 |
一、总体目标 坚持 突出重点、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特事特办 的原则,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抢占人才制高点,加大人才引进工作力度.
力争从2012年起,每年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人才以及国内 211工程 ,尤其 985工程 重点大学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00名以上,用五年时间,共引进2000名优秀人才.其中,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引进100名,县区每年引进300名.充分发挥引进人才的优势,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才是第一生产力的氛围,促进人岗相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把永州打造成产业承接新平台、加工贸易集聚区、转型发展试验区、区域合作先行区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引进对象 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引进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一)重点人才.国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以上文化及新闻研究创作中心的学术带头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特级教师.
(二)优秀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专门人才.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发展前景广阔的发明专利、创造性的专有技术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人才.
(四)后备人才.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归及港、澳、台留学人员中的硕士及中、高级人才.
(五)专业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县区急需的国内 2ll工程 ,尤其是 985工程 重点大学金融、科技、管理、法学、建筑、交通、路桥、规划、设计、农产品(食品)、城市园林、矿产、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光伏产业、环境工程、生物制药、汽车制造等紧缺专业的全日制优秀本科毕业生.
三、引进方式
(一)定点引进.坚持 公开选拔、择优录用 的原则,采取入重点名校招聘、专项招聘、到沿海发达地区公开招聘等形式,大力引进优秀人才.
(二)重点引进.以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工业园区、创业基地等为载体,采取技术合作开发、产业技术联盟、课题招标、项目协作等方式,引进紧缺、急需、特殊的优秀人才.
(三)节点引进.凡是符合永州人才引进标准的人员,个人可向有关单位提交自荐材料,单位亦可直接推荐报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原则上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节点,集中审定.
四、相关政策
(一)对用人单位的鼓励政策 1.优先进人.鼓励和支持学校、医院、新闻、文化和其他事业单位,以聘用制、助理制方式引进人才.对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开辟 绿色通道 ,经市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后,直接办理引进手续;
允许党政部门按有关规定以聘任制的方式引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聘用期间,享受机关在编同类人员待遇.聘任人员实行为期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有关部门按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人才引进所需编制原则上在编制余额内进行,市本级满编或超编事业单位确需引进人才的,由市机构编制部门通过先下达人才引进专项编制的办法解决. 2.经费补助.企业和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引进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按照2万元/人・年的标准,企业引进硕士或副高职称人员,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用人单位补贴. 3.保险补贴.同级财政三年内给予用人单位(不包括党政机关)引进人才3000元/人・年的养老保险补贴.党政机关引进人才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补助按既有政策执行. 4.直接聘任.对于我市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对其专业技术资格进行直接认定.对于我市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聘任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受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引进的硕士或副高职称人员,聘任期内不占本单位的岗位职数(高等院校引进硕士学位人员除外). 5.因才设岗.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因特殊需要急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经核准后,可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设置特设岗位,并予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期满后,按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6.科研补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在挂牌且博士后进站工作后,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