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哎呦为公主坟 | 2015-07-09 |
二、委托估价方 1.
委托单位: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 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 3. 联系
电话: 4. 联系人: 5. 邮编:411100 6. 委托估价方与土地使用者的关系:一致.
三、估价目的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将对位于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的3宗国有出让用地拟办理转让手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特委托湖南国地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现状利用条件下的该国有出让用地进行评估,为委托方提供估价对象客观、公正、合理的资产处置价格参考. 估价期日 2018年5月29日. 估价日期 2018年5月29日至2018年5月31日
六、地价定义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宗地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其他相关资料及现场查勘状况,结合此次评估目的,确定此次评估的地价定义如下:
1、估价基准日的设定:此次评估设定估价基准日为2018年5月29日.
2、土地用途设定: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估价对象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的有关规定,此次评估土地设定估价对象用途为工业用地.
3、土地开发程度设定:按现状设定.
4、国有出让用地使用权类型设定:至估价期日止,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估价对象为国有出让土地,根据此次评估的目的,本次评估设定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5、国有出让用地使用权年限设定:按委托方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
1、2终止年限为2059年7月27日、宗地3终止年限为2060年3月11日.
6、国有出让用地利用条件设定:至估价期日止,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宗地图》.估价对象宗地1土地面积19715.63O(来源于出让范围示意图),宗地2土地面积3981.79O,宗地3土地面积157148.59O,容积率不低于0.14,建筑密度不低于13%,建筑限高9米.根据最有效利用原则,此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容积率为内涵.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报告的使用权价格是在公开市场下,于估价基准日2018年5月29日,按登记用途设定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容积率为内涵,现状设定,设定容积率为内涵,宗地
1、2终止年限2059年7月27日、宗地3终止年限2060年3月11日,无任何他项权利限制下的国有出让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格.
七、估价结果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位于雨湖区鹤岭镇的3宗国有出让用地,待估宗地土地面积为1土地面积19715.63O(来源于出让范围示意图),宗地2土地面积3981.79O,宗地3土地面积157148.59O.在公开市场条件下,于估价基准日2018年5月29日,评估设定土地用途均为工业用地,宗地
1、2终止年限2059年7月27日、宗地3终止年限2060年3月11日,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现状,规划条件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评估结果如下: 宗地1土地面积:19715.63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