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摇摆白勺白芍 | 2015-11-30 |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二一二年三月七日 武汉大学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加快武汉大学建设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 大学步伐,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切实提高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重要性的认识.大型仪器设备是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的重要基础条件,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有利于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减少重复购置,提升办学效益;
我国正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是学校服务社会,办 顶天立地 大学的重要途径.学校正在积极实施 科教兴鄂 计划,全面参与 两圈一带 和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建设,学校丰富的大型仪器设备及技术力量是服务社会的重要资源. 第二条 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资源丰富、功能完善、运转高效的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体系为目标,按照整合、共享、服务、创新的基本要求,在继续加强投入、改善硬件条件的同时,逐步完善管理体制、建设模式、运行机制、考核体系,不断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使用效益,为建设 中国特色、世界一流 大学提供基础条件支撑. 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类建设;
政策引导,经济推动;
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加强顶层设计,保障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重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依靠科学合理的政策引导大型仪器设备优化配置、开放共享;
加强现有资源的整合,做好新增大型仪器设备的规划和建设工作. 第三条 加强对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分管设备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研究生院、人事部、财务部、审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和部分学院(室、中心)负责人组成的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学院之间、部门与学院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统筹规划、协同配合、科学管理的良好环境. 第四条 尊重学者、崇尚学术.学校成立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发挥专家、学者在大型仪器设备规划建设、政策引导、开放运行与效益考核等方面智囊团的作用.大型仪器设备规模较大的学院应成立院级的大型仪器设备专家委员会,对本学院的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指导,其它相关院系可依托教授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五条 探索适合校情的大型仪器设备建设与管理模式.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校院两级管理是适合校情的大型仪器设备建设和管理模式.将一些通用性强、服务面宽的大型或特大型仪器设备集中在校级共享平台管理,由学校投资建设,依托相关学院管理,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服务;